考試簡介 注冊會計師(簡稱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試是中國的一項執業資格考試。 財政部成立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組織領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委會設立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組織實施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財政部考辦設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成立地方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地方考委會),組織領導本地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委會設立地方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地方考辦),組織實施本地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地方考辦設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備注: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業專業人才加入中國注冊會計師隊伍,提升中國注冊會計師整體服務能力,擴大中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影響,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歐洲地區設立了中國注冊會計師統一考試考場。
查看詳情>> 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報名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ㄒ唬┚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ǘ┚哂懈叩葘?埔陨蠈W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免試年度為申請人提交申請的年度,申請人應當于本年度考試開始前提交免試申請。
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ㄒ唬┚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ǘ┮讶〉秘斦孔詴嫀熆荚囄瘑T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并且在有效期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1.因被吊銷注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2.以前年度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继幚砥谙尬礉M者。
查看詳情>> 報名方式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通過“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資格審核、交費確認三個步驟。
登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點擊“注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cpaexam.cicpa.org.cn)進行網上預報名。
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應當持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或中級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地現場辦理報名資格審核。
持有國外學歷證書的報名人員,還應當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該學歷已獲得國家教育部認可的中文證明。
非首次報名參加專業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以及報名參加綜合階段考試的報名人員無需進行報名資格審核。
應屆畢業生完成網上預報名后,應當于資格審核期間,持預報名信息表、身份證件原件、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到報名地現場辦理首次報名資格審核。
查看詳情>> 報名時間
報名的具體時間在各年度財政部考委會發布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中規定,地方考委會應當據此確定本地區具體報名日期,并向社會公告。 境內考生專業階段報名時間一般為4月份,境外考生(即歐洲考區)專業階段報名時間一般為4—5月份。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專業階段及綜合階段報名時間如下:
境內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26日 附: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港澳臺及外國人考生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簡章 2013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境外考生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4月26日或5月6日—5月15日 附:歐洲考區2013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報名簡章
查看詳情>> 考試科目、考試范圍及考試方式
1.考試科目: 考試劃分為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忌谕ㄟ^專業階段考試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參加綜合階段考試。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2.考試范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3.考試方式(特定范圍報名人員除外): 考試采用閉卷、計算機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即,在計算機終端獲取試題、作答并提交答題結果。 考試系統支持8種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能ABC輸入法、谷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萬能五筆輸入法。
查看詳情>> 考試時間
2013年具體考試時間為:
◎ 境內考生(即內地、港澳臺居民及外國人) |
考試階段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專業階段考試 |
2013年10月19日 |
上午08:30—11:00 |
《審計》 |
下午13:00—15:30 |
《財務成本管理》 |
下午17:30—19:30 |
《經濟法》 |
2013年10月20日 |
上午08:30—11:30 |
《會計》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下午17:30—19:30 |
《稅法》 |
綜合階段考試 |
2013年9月28日 |
上午08:30—12:0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
下午14:00—17:3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
◎ 歐洲考區(以下時間均為比利時當地時間) |
考試階段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專業階段考試 |
|
上午09:00—11:30 |
《審計》 |
下午14:00—16:30 |
《財務成本管理》 |
2013年11月16日
|
上午09:00—11:00 |
《經濟法》 |
下午14:00—17:00 |
《會計》 |
2013年11月17日 |
上午09:00—11:00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下午14:00—16:00 |
《稅法》 |
綜合階段考試 |
|
上午09:00—12:3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
下午14:00—17:3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
◎ 歐洲考區(以下時間均為比利時當地時間) |
考試階段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專業階段考試 |
2011年11月17日 |
上午09:00—11:30 |
《審計》 |
下午14:00—16:30 |
《財務成本管理》 |
2011年11月18日 |
上午09:00—11:00 |
《經濟法》 |
下午14:00—17:00 |
《會計》 |
2011年11月19日 |
上午09:00—11:00 |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下午14:00—16:00 |
《稅法》 |
綜合階段考試 |
2011年11月20日 |
上午08:30—12:0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
下午14:00—17:30 |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
考試大綱
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新舊大綱變化對比
查看詳情>> 成績管理
。ㄒ唬┛忌鹁碛韶斦靠嫁k集中組織評閱?荚嚦煽兘涁斦靠嘉瘯J定后發布?忌傻卿浿袊詴嫀焻f會網站查詢成績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合格標準
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查看詳情>> 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專業階段合格證 |
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參加專業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綜合階段考試合格證管理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當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綜合階段考試報名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全科合格證管理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管理工作指南》規定,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在取得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后5個年度內,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財政部考委員頒發全科合格證書。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應持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合格憑證向參加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申請換發全科合格證書。 全科合格證上的發放日期為財政部考辦下發的批復文件日期。 地方考辦在發放全科合格證書時,應同時向全科合格證申請人發放《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表》,督促其申請成為中注協非執業會員。
查看詳情>> 注冊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注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及相關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注冊成為注冊會計師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負責本地區注冊會計師的注冊及相關管理工作。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省級注冊會計師協會的注冊管理工作進行指導。 注冊會計師依法執行業務,應當取得財政部統一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證書(以下簡稱“注冊會計師證書”)。 點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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